1.见习基地更名或变更地址等需办什么手续?
答:单位更名后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1)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关于更改银行账户信息的证明(盖公章)。
同时,见习基地须及时在“南宁市智慧人社”、“广西就业见习”系统中更改以上信息,包括原有的银行账号、公司地址、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内容变更的情况,以免影响业务联系或见习补贴发放。
2. 见习基地因工作需要,可以单方面与见习人员解除见习协议吗?
不可以,但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终止其见习协议:
(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2)不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经教育未整改的;
(3)见习人员被发现不符合见习申请条件的;
(4)见习期间有主观重大过失,使见习基地遭受严重损失的;
(5)涉嫌犯罪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6)见习基地资格被取消或终止等。
3. 见习人员因请假或违反见习基地管理制度,被扣减的基本的生活补助低于当年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如何处理?
见习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请长假或多次请假。见习人员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缺勤情况的、见习基地可按见习基地的见习管理制度扣发其基本生活补助,扣减后实发的基本生活补助低于南宁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基地需向市人才办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供请假或考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