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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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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撤销答辩失败,怎么办?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撤销复审环节,需要对商标局所列举的相关信息进行理由陈述,并列举证明文件。


2、撤销一定能成功吗?

撤销提交以后,商标局会要求对方提供使用证据,如果对方提供不了就会被撤销;反之如果可以提供撤销失败。

3、撤销和无效有什么区别?

理由不同,撤销的理由仅且只有一个“注册满三年后不使用”;而无效的理由可以是多种比如:恶意注册、与自己商标近似、有社会不良影响等。


4、将别人的商标撤销掉后,我的商标能注册吗?

不一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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