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产权服务
科创服务
成果交易服务
政策资讯
专业团队
了解东创
东创招聘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 文章详情
遇到这种情况,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
2022-08-24 14:36:37
来源:东创网

这些情况下,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只有了解商标,我们才能用好商标、保护好商标,和东创网小编一起看看是那些情形吧。

在哪些情形下,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形包括:

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3、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以上的三种情形,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想要了解更多的商标知识,欢迎咨询东创网!

东创网是在国家创新创业政策、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兴国背景下,由全国专利信息人才、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广西科技专家汪治兴先生领衔创办的广西知名知识产权及科创服务平台。平台利用现代信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升级优化传统的知识产权和科创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项目+资质荣誉的策划、培育、申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管理的新型高端科技创新服务。

<<上一条:
商标权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吗?
>>下一条:
码住!找商标买卖机构的小技巧
东创网
桂ICP备2020010166号-1
服务热线 400-118-2278 / 13397812762